我做事情有一个习惯,就是特别不喜欢修改,宁可重新来过也不愿意修修补补。写文章就更是了,一般情况下灵感甫来,下笔贼快,数十分钟泼墨挥毫,如水银泻地。而后,我甚至不愿意多看这篇文章一眼。尽管它可能存在着错字别句,尽管它可能在故事编排上尚有逻辑不通,尽管它的立意可能还可以升华,我都不愿意多费光阴于涂涂改改。
一晃在